从文明帝国到帝国文明(5)

来源:人类学学报 【在线投稿】 栏目:综合新闻 时间:2022-06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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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(Duncan Forbes) 完全接受了老密尔的自我定位,既视之为边沁的门徒,又强调他“从苏格兰带来一种进步的概念”。 在她看来,斯密主要在其法理学讲座中
(Duncan Forbes)完全接受了老密尔的自我定位,既视之为边沁的门徒,又强调他“从苏格兰带来一种进步的概念”。


在她看来,斯密主要在其法理学讲座中阐述其文明与社会发展理论,虽有系统写作法理学作品的计划,但终其一生,他都未能完成“计划中的文集”,却在临终前将许多法理学手稿付之一炬。于是,随着年代推移,其思想中的诸多精妙之处就难以为后世学人领会。

皮茨着力说明,一种关于个人认知能力的“哲学人类学”支撑着他们的文明论述。野蛮人的认知能力不足以让他们遵守任何法则,从而无力实现自我治理。为了解释社会发展程度的差异,苏格兰启蒙哲学诉诸复杂精致的社会发展理论,密尔父子则用这种粗糙的“哲学人类学”取而代之。


例如,当英格兰扩张为英帝国时,英格兰虽为帝国赋予了所谓的英国性,但古老的英格兰也不再存在。它成为英帝国的中心,必须站在帝国的立场来理解自身。所以,帝国必然带来关于文明的思考。帝国的自我理解问题要求它对普遍的人类文明加以反思,将民族与地域差异消融在统一的文明框架和逻辑之中。

詹妮弗·皮茨注意到,自十八世纪八十年代到十九世纪三十年代,短短五十年间,在面对帝国问题时,英法自由主义传统中出现了一个重大的转变。如果最为敏锐、影响最为深远的政治哲人能够代表并体现其时代的精神,那么,在这五十年之间,时代精神就从对帝国的怀疑与批判转向对帝国的倡导与支持。帝国自由主义在此“大转型”中逐渐成形。




欧洲的现代转型虽是特殊个例,但主宰这一转型的原因却是普遍有效的自然法。在道德哲学与法理学层面,斯密致力于探索在一切时代、地域都行之有效的原则。在政治层面,这些普遍原则便体现、容纳在其帝国观念中。斯密在分析国民财富之原因与性质时,也系统阐述了商业帝国之原理。一旦他发现现实的帝国政策与之相违,他便在效用与道义的层面加以批判。

关于欧洲的社会变革,斯密做出了具有普遍意义的理论解释。尽管欧洲的变革采用了一种看似非自然的(甚至是倒退的)方式,但是,它之所以突破中世纪的野蛮习俗,其根由却是全球市场范围内的自然法则。

一、帝国与文明

本文来自微信公众号:读书杂志 (ID:dushu_magazine),作者:康子兴

文章来源:《人类学学报》 网址: http://www.rlxxb.cn/zonghexinwen/2022/0614/860.html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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